| 索 引 号:000014349/2026-26055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6年01月23日 |
|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平南县平南街道、思旺镇、东华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6〕18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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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人民政府:
《平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平南县平南街道、思旺镇、东华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的函》(平政函〔2025〕403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南县平南街道、思旺镇、东华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本次变更取消原立项的建新区范围。变更后建新区位于安怀镇安怀村等11个乡镇(街道)63个村,总面积103.915亩,农用地面积103.689亩,(其中耕地67.865亩,平均等级为7.09等,粮食产能为60467.72公斤,其他农用地35.824亩),未利用地0.226亩。
根据平南县提交的最新变更调查成果套合分析数据,拆旧区纳入年度变更的农用地258.590亩,其中耕地面积234.443亩(平均等级为9.49等,粮食产能为152622.39公斤),其他农用地24.147亩。
本次使用指标103.915亩,其中耕地指标92.884亩(实际占用耕地67.865亩,25.019亩耕地指标用于补充平衡建新区其他用地),其他农用地11.031亩,使用耕地粮食总产能为60467.72公斤。使用后剩余指标154.675亩(其中耕地141.559亩),粮食产能92154.68公斤。
二、请严格按批复文件组织实施,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切实做好建新地块的用地规划,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建新区土地征收使用审批手续。要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安置补偿措施。要根据相关规定,督促用地单位做好耕地占用税缴纳工作。
三、请认真组织做好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填报工作,要及时将项目批复、实施、变更等情况,按要求如实填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平南县平南街道、思旺镇、东华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周转指标使用情况表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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