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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26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对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审查的通知》(国土资发〔1999〕9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写及审查工作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03〕47号)、《关于印发〈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矿山开采设计)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5〕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监管工作的通知》和《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衔接过渡期矿产资源勘查方案、开采方案评审工作的公告》的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桂平市高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储量规模中型(含)以下露天开采砂石土类矿山合并编制地质报告(储量核实报告)、开发利用方案、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19〕68号),现将拟同意通过的方案进行公示。
社会公众如对公示的方案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26年2月6日下班前传真或送达贵港市自然资源局矿业运行监管科,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2号,邮编537100,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0775-4286106,电子邮箱:ggkgk1077@163.com。
附件:1.桂平市高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砖瓦用页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审定稿)
2.桂平市高丰页岩矿总体方案评审意见书(桂贵开总体方案审【2026】1号)
3.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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