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05390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0月20日 |
|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桂平市马皮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 实施方案(二期)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5〕24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0月20日 |
桂平市人民政府:
《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桂平市马皮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二期)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桂平市马皮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二期)》,建新区位于大洋镇大洋村、石龙镇新村村、木乐镇联堂村,总面积29.210亩,农用地面积29.210亩(其中耕地面积22.557亩,平均等为8.91等,粮食产能为15992.913公斤,其他农用地6.653亩)。
根据桂平市提交的最新变更调查成果套合分析数据,拆旧区纳入年度变更的农用地244.142亩(均为耕地),平均等为10.75等,粮食产能为128174.55公斤。已使用指标211.758亩(均为耕地),粮食产能92763.874公斤。
本次使用指标29.210亩,其中耕地指标29.210亩(实际占用耕地22.557亩,6.653亩耕地用于补充平衡建新区产能或其他用地),使用耕地粮食总产能为15992.913公斤。累计使用后剩余指标3.174亩(均为耕地)、粮食产能为19417.763公斤。
二、请严格按批复文件组织实施,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切实做好建新地块的用地规划,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建新区土地征收使用审批手续。要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安置补偿措施。要根据相关规定,督促用地单位做好耕地占用税缴纳工作。
三、请认真组织做好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填报工作,要及时将项目批复、实施、变更等情况,按要求如实填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桂平市马皮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二期)周转指标使用情况表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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