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78015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8月20日 |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八塘镇等7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第二次变更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5〕20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8月20日 |
港南区人民政府: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办理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八塘镇等7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第二次变更的函》(港南政函〔2025〕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八塘镇等7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第二次变更方案》,因项目拆旧区与国土变更调查衔接后不足以归还已使用指标,本次对原建新区222.084亩进行第二次变更:保留146.567亩(其中耕地108.868亩,其他农用地21.623亩,未利用地16.076亩);取消JX-1地块33.496亩、JX-3-1地块13.338亩、JXXZ-3地块7.666亩、JX-3地块部分范围21.017亩,共75.517亩,取消的范围均未征收使用。变更后建新区位于八塘街道、桥圩镇、木格镇、新塘镇。总面积146.567亩,农用地面积130.491亩,其中耕地108.868亩(平均等为7.94等,粮食产能为87747.61公斤);其他农用地面积21.623亩,未利用地16.076亩。
根据港南区提交的最新变更调查成果套合分析数据,拆旧区纳入年度变更的农用地面积196.349亩,其中耕地面积148.943亩(平均等为9.96等,粮食产能为89961.57公斤),其他农用地47.406亩。
本次使用指标146.567亩,其中耕地指标145.278亩(实际占用耕地108.868亩,36.410亩耕地用于补充平衡建新区产能或其他用地),使用其他农用地指标1.289亩,使用拆旧区粮食产能为87747.61公斤。剩余指标49.782亩(其中耕地为3.665亩,其他农用地为46.117亩)、粮食产能为2213.96公斤。
二、请严格按批复文件组织实施,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切实做好建新地块的用地规划,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建新区土地征收使用审批手续。要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安置补偿措施。要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做好耕地占用税缴纳工作。
三、请认真组织做好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填报工作,要及时将项目批复、实施、变更等情况,按要求如实填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八塘镇等7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第二次变更方案周转指标使用情况表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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