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17405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22日 |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5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5〕11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2日 |
市商务局:
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曾品芳代表提出的关于在港南区建一个农产品交易中心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一、经核,港南区东环路与新建贵博高速口附近区域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且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其附近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且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的地块位于江南工业园区范围内,该园区大部分区域已安排项目或建设,但东南角的汽车低碳经济产业园内仍有开发空间,适合作为选址备选区域。
二、苏湾大桥和纬一路交汇处仍有上千亩土地,地处贵博高速与纬一路交汇处,临近城区,具备发展商贸物流仓储相关产业的良好条件,适合作为选址备选区域。
三、综上所述,上述两处地块交通、区位等方面可作为农产品交易中心研究备选方案,具体选址决策由贵局根据全市农产品交易市场整体布局和土地成本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
专此函达。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2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廖文铃,0775-4286058)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关联文件: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