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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86967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5年04月15日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福兴村等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批复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5〕90号发布日期:2025年04月16日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福兴村等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批复

2025-04-16 16:40     来源:用途管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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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福兴村等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请示》(港南自然资报〔2025〕9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港市港南区湛江镇福兴村等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确认为农用地118.232亩,其中耕地98.562亩(水田11.200亩、旱地87.362亩),耕地平均等级为9.58等;其他农用地19.670亩(果园3.510亩、其他园地0.763亩、竹林地0.777亩、灌木林地1.432亩、其他林地0.345亩、乔木林地12.843亩)。

    二、请你局及时完善相关材料,配合做好备案工作,并将调整确认信息填报到自然资源部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衔接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一上”成果后节余指标认定表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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