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5-64537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04日 |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桂平市大洋镇蕉树村等1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批复 | |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5〕45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05日 |
桂平市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桂平市大洋镇蕉树村等1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请示》(浔自然资报〔2025〕6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桂平市大洋镇蕉树村等1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确认为农用地152.060亩,其中耕地147.621(水田0.494亩,旱地147.128亩),耕地平均等级为9.1等;其他农用地4.439亩(灌木林地1.529亩、其他林地0.752亩、乔木林地1.250亩、竹林地0.909亩)。
二、请你局及时完善相关材料,配合做好备案工作,并将调整确认信息填报到自然资源部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套合2023年度国土变更成果后节余指标认定表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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