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5-04403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4年12月23日 |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贵港市覃塘区蒙公镇占蒙村等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第二次变更方案的批复 | |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4〕463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4日 |
覃塘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审批贵港市覃塘区蒙公镇占蒙村等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第二次建新区变更方案的函(覃政函〔2024〕12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港市覃塘区蒙公镇占蒙村等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第二次建新区变更方案》,因项目拆旧区与国土变更调查衔接后不足以归还已使用指标,本次对原建新区109.5150亩进行第二次变更:保留81.9915亩(其中耕地66.9330亩,其他农用地15.0585亩),核减27.5235亩(均为其他农用地)至《贵港市覃塘区覃塘街道龙凤村等1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新增《贵港市覃塘区三里镇大零村等11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第二次变更方案》核减范围11.7945亩(均为耕地)。变更后建新区位于覃塘街道拥兴村,总面积93.7860亩,农用地面积93.7860亩,其中耕地面积78.7275亩(平均等为9.33等,粮食产能为52511.2425公斤),其他农用地面积15.0585亩。
根据覃塘区提交的最新变更调查成果套合分析数据,拆旧区纳入年度变更的农用地面积98.6232亩,其中耕地面积89.8470亩(平均等为10等,粮食产能为53908.2000公斤),其他农用地8.7762亩。
本次使用指标93.7860亩,其中耕地指标87.5188亩(实际耕地78.7275亩,8.7913亩耕地用于补充平衡建新区产能或其他用地),使用拆旧区粮食产能为52511.2425公斤。使用后剩余指标4.8372亩(其中耕地2.3282亩、其他农用地2.5090亩)、粮食产能为1396.9575公斤。
二、请严格按批复文件组织实施,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切实做好建新地块的用地规划,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建新区土地征收使用审批手续。要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安置补偿措施。要根据相关规定,督促用地单位做好耕地占用税缴纳工作。
三、请认真组织做好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填报工作,要及时将项目批复、实施、变更等情况,按要求如实填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贵港市覃塘区蒙公镇占蒙村等9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第二次建新区变更方案周转指标使用情况表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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