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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339081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4年11月29日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平南县思旺镇等 5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批复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4〕414号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2日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平南县思旺镇等 5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批复

2024-12-02 16:10     来源:用途管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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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平南县思旺镇等5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请示(平自然资报〔2024〕81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南县思旺镇等5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确认为农用地491.7463亩,其中耕地477.9013亩(旱地462.3868亩、水田15.5145亩),耕地平均等级为10.28等;其他农用地13.8450亩(灌木林地1.9949亩、果园5.7159亩、其他林地1.0898亩、其他园地0.2697亩、乔木林地2.7741亩、竹林地2.0006亩)。

    二、请你局及时完善相关材料,配合做好备案工作,并将调整确认信息填报到自然资源部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衔接2023年度国土变更成果后节余指标认定表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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