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4-339073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4年11月29日 |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平南县平南街道、 思旺镇、东华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批复 | |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4〕413号 | 发布日期:2024年12月02日 |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关于平南县思旺镇等5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请示(平自然资报〔2024〕82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南县平南街道、思旺镇、东华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确认为农用地258.5904亩,其中耕地234.4434亩(旱地208.9449亩、水田25.4985亩),耕地平均等级为9.49等;其他农用地24.1470亩(灌木林地0.2158亩、果园13.5583亩、其他林地1.3986亩、其他园地0.1034亩、乔木林地8.2053亩、竹林地0.6656亩)。
二、请你局及时完善相关材料,配合做好备案工作,并将调整确认信息填报到自然资源部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衔接2023年度国土变更成果后节余指标认定表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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