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为贵港市自然资源局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
1.负责研究拟订我市土地收购储备有关政策。
2.负责草拟、编制我市土地收购储备规划和计划。
3.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收储土地的征地报件材料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审核征收土地各类补偿安置方案。
4.负责筹措土地收购储备资金,负责对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并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供应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内设科室:综合科、土地储备科、土地经营科和计划财务科。
第二部分: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237.7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37.6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0.75万元,下降20.36%。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65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0.75万元,下降20.36%,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的项目数量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5.经营收入0.0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8.18万元,下降99.67%,主要原因是调整以前年度新旧会计制度转换差错科目。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237.71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37.6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0.75万元,下降20.36%。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0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30.60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科目,对应支出从原“行政运行”科目调整为本科目。
3.卫生健康支出8.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07万元,下降0.84%,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数量减少。
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77.4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91.46万元,下降34.01%,主要原因:一是行政运行支出减少,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调入“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科目;二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的项目支出数量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21.38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17万元,下降0.80%,主要原因是编制人员数量减少。
6.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7.年末结转和结余0.06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8.18万元,下降99.67%,主要原因是调整以前年度新旧会计制度转换差错科目。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7.65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60.75万元,下降20.36%。其中:基本支出233.63万元,项目支出4.02万元。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82.03万元,支出决算为237.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26%。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2.55万元,支出决算为3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01%。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95万元,下降5.9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原因是编制人员数量减少。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9.04万元,支出决算为8.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3%。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82万元,下降9.07%。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原因是编制人员数量减少。
(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为216.03万元,支出决算为177.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4%。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38.58万元,下降17.86%。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减少原因:一是编制人员数量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4.41万元,支出决算为21.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9%。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3.03万元,下降12.41%。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原因是编制人员数量减少。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3.6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9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0%。预决算差异原因是编制人员数量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2%。预决算差异原因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纳入部门预决算的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纳入部门预决算的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2022年,本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平均每辆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00%, 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人次21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9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51万元,降低16.50%,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9万元,增长10.35%,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差旅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支出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8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8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8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部门决算项目。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1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0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00%。
(2)土地储备项目。根据《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2018〕8号)文件规定,土地储备资金与部门一般经费实行分账核算。我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用于市本级土地收储项目开支,属于土地储备资金,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列支。因此,土地收储项目支出实行独立核算,不列入部门预决算。根据财政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22年度4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其中2个项目属于涉密项目,不予公开,共涉及资金88584.8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00%。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1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100.00%;0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0%;0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是继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个项目自评得分为99.81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10万元,执行数为4.02万元,完成预算的98.0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是已更换18台(组)报废的办公设备。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是继续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3.土地储备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经我单位对照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自评,0个项目评为一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00%;2个项目评为二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2个项目评为三等,占项目总数比例50%;0个项目评为四等,占项目总数比例0%。其中2个项目属于涉密项目,不予公开。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调整率过大。当年有项目预算调整率过大,严重偏离原预算数。二是未及时申报调整绩效目标和指标值。部分项目存在实际完成工作与原指标值不匹配的情况。三是由于财政吃紧,下达的指标未能全额支付。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综合考虑项目执行情况,细化项目各阶段所需经费,更合理编制预算,降低预算调整率。二是根据工作变化及时申报调整绩效目标和指标值,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及应用。三是加强与财政部门和辖区各部门对接,精准上报资金需求。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市本级土地储备项目收储资金项目自评得分为86.26分,评为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3668.8455万元,执行数为49049万元,完成预算的66.58%。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收储3543.2955亩、完成供应土地9354.756亩。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预算调整率过大。当年有项目预算调整率过大,严重偏离原预算数。二是未及时申报调整绩效目标和指标值。部分项目存在实际完成工作与原指标值不匹配的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综合考虑项目执行情况,细化项目各阶段所需经费,更合理编制预算,降低预算调整率。二是根据工作变化及时申报调整绩效目标和指标值,进一步优化绩效目标及指标设置及应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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