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自然公〔2019〕017号
根据住建部《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贵港市新城吾悦广场项目总平图修改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贵港市金港大道与和平路交汇处东南角、西南角。
二、修改内容:
(一)在B地块S-1#楼增加物业管理用房331.09㎡;
(二)贵港市新城吾悦广场项目建设用地总面积139530.084㎡,折合209.295亩;其中A地块面积28529.137㎡,折合42.794亩,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B地块面积56942.498㎡,折合85.414亩,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C地块面积28655.060㎡,折合42.982亩,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D地块面积25403.389亩,折合38.105亩用地性质为商住用地;
(三)总平图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A地块总建筑面积160878.97㎡,建筑密度29.96%,绿地率22.90%,容积率4.50,机动车停车位851个,非机动车1801个;B地块总建筑面积181121.13㎡,建筑密度59.76%,绿地率5%,容积率2.66,机动车停车位1058个,非机动车6492个;C地块总建筑面积159756㎡,建筑密度29.49%,绿地率22.36%,容积率4.50,机动车停车位855个,非机动车1829个; C地块总建筑面积159756㎡,建筑密度29.49%,绿地率22.36%,容积率4.50,机动车停车位855个,非机动车1829个; D地块总建筑面积140839.73㎡,建筑密度32.14%,绿地率22.79%,容积率4.50,机动车停车位743个,非机动车1613个;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二)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城乡规划专栏:(http://www.gxgg.gov.cn/xxgk/fzgh/cxgh/index.shtml)(三)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宣传专栏;(四)《贵港日报》。
四、公示期限:2019年11月25日至2019年12月3日。
因总平图规划公示内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568762)。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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