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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雅苑项目总平图调整贵自然公〔2025〕21号

2025-03-25 08:50     来源:建筑工程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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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西江雅苑项目总平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贵港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西江产业区狮岭西路与西江一路交汇处东南角

二、调整内容:(一)将原规划“商业住宅综合楼”调整为“30#综合楼”,建筑层数住宅部分减少2层,商业部分减少1层;(二)将原规划“1#住宅楼”建筑层数减少2层,并对沿街面造型进行调整;(三)将原规划“11#住宅楼”和“12#住宅楼”合并调整为11#住宅楼;(四)将原规划“21#住宅楼”和“22#-1住宅楼”合并调整为21#住宅楼;(五)将原规划“22#-2住宅楼”调整为 22#住宅楼;(六)原规划“24#住宅楼”和“25#住宅楼”合并调整为24#住宅楼;(七)调整地下室以及地下配套用房规模;(八)相应调整项目机动车、非机动车布局及数量;(九)调整后总平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总建筑面积31659.42㎡;总计容建筑面积37432.25㎡;建筑密度34.27%;容积率1.38;绿地率30.13%;机动车停车位239个(其中充电停车位48个,其余车位均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非机动车停车位366个。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二)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城乡规划专栏(http://www.gxgg.gov.cn/xxgk/fzgh/cxgh/index.shtml);(三)贵港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gg.dnr.gxzf.gov.cn/ghly/cxgh/);(四)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楼大厅城乡规划公示栏。

四、公示期限:2025年 3月 25日至2025年 4月7日。

因总平图调整规划公示内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568490)。

附件:西江雅苑项目总平面图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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