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规划利用 > 城乡规划

太阳能路灯和灯饰品生产项目总平图调整贵自然公〔2025〕8号

2025-02-11 08:55     来源:建筑工程规划科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根据《关于城乡规划公开公示的规定(建规〔2013〕166号)》规定,现将太阳能路灯和灯饰品生产项目总平图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贵港市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西江产业园西江四路与西江二路交汇处东南角

二、公示内容:

总平图调整主要内容:(一)调整研发楼层数至4层,降低建筑高度,取消消防水泵房;(二)2#、3#厂房由多层厂房调整为单层钢结构厂房,以便安装生产设备;(三)其他配套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总平图主要经济技术指标为:总建筑面积12444.21;(总计容面积23293.26;(容积率1.12;(四)建筑系数54%;(机动车停车位38个;(七)非机动车停车位312个

三、公示地点:(一)项目地块现场;(二)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城乡规划专栏:(http://www.gxgg.gov.cn/xxgk/fzgh/cxgh/index.shtml)(三)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宣传专栏:(http://gg.dnr.gxzf.gov.cn/ghly/cxgh/);(四)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楼大厅城乡规划公示栏

四、公示期限:2025211日至2025219日。

因总平图规划公示内容涉及到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署真实姓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反映至市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窗口(邮编:537100;联系电话:0775-4568490)。

附件:太阳能路灯和灯饰品生产项目总平图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211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