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自然资听公字〔2020〕5号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产资源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8〕1号)要求,结合当前我市矿产行业发展形势,我局组织编制《贵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调整论证报告》。 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贵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调整论证报告》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0年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听证地点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内容
本次规划调整拟增设两个开采区块,分别位于大岭乡大岭村以及木梓镇三联村、焦田村附近,我局编制《贵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调整论证报告》。本次听证会就《贵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调整论证报告》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具体内容,听取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
四、申请参加听证会须知
(一)贵港市辖区内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听证会代表或旁听资格。
(二)申请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持单位介绍信或居民身份证向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政策法规科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地址、听证事项、依据、理由等),同时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查批准后,方可成为听证会代表。
(三)指定的听证代表或委托的代表人,申请参加并获批准的听证会代表,逾期不参加本次听证会的,视为对本次听证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罗志康,0775-4286030 覃丽菁,0775-4286027
附件:《贵港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调整论证报告》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0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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