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等要求,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现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现状及历年地质灾害基本情况,受降雨和人为活动等因素影响,预测2023年我市地质灾害频率、密度较常年偏重,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全市均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地质灾害防范形势依然严峻。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做好2023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今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超前筹划、提早部署、明确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面完成2023年度防灾减灾的各项工作任务,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提高应急救援能力,规范应急救援行为,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制定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灾害防治“十四五”规划》《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进行制定。
三、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谁引发,谁治理,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分级管理、协作配合和属地为主的原则。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全面提升防御地质灾害能力。切实抓好地质灾害提前避让、主动避让和预防避让,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适用范围
《方案》所涉及范围包括在贵港市区域内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各级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应急、住建、水利、林业、交通运输、气象、教育、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等有关部门。适用于发生在本市行政区域,由自然因素或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裂缝、地面沉降、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突发地质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
五、主要工作内容
《方案》对2023年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进行分析预测,提出了总体要求、主要工作任务及相关保障措施,主要内容如下:
(一)贵港市2023年气候趋势预测
据贵港市气象局预测,预计2023年汛期(4~9月)贵港市各地降水量1200~1500 毫米,较常年同期偏多1~3 成,出现区域性、阶段性的暴雨洪涝灾害可能性大。预测2023年我市地质灾害频率、密度较常年偏重,以崩塌、滑坡、地面塌陷为主,全市均有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崩塌、滑坡主要发生在辖区南北部山地、丘陵及农村建房切坡处;地面塌陷、地裂缝主要发生在辖区中部岩溶平原的城市建成区及矿山分布区等人类工程活动较频繁的区域;特别是山区学校、农村切坡建房地区要特别加以防范。
(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工作部署,以“两个坚持、三个转变”为根本遵循,以提升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减轻地质灾害风险为主线,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分级管理”的格局。
按照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原则,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重点从灾后治理转移到灾前预防,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向精细化、信息化、现代化发展,以我市“十四五”规划部署为工作抓手,进一步完善全市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综合治理与移民搬迁、防治技术装备现代化等四大体系。筑牢“人防+技防”“隐患点+风险区”双重防线,不断提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以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核实更新各类基础数据信息,逐步实现“隐患点+风险区”分类分级管理;二是加强地质灾害巡查排查工作,聚焦“隐患在哪里”“结构是什么”“什么时候发生”等关键问题;三是做好“人防+技防”建设和监测预警工作,智慧防控;四全面开展地质灾害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工作,提高群众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
(四)主要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二是加强资金保障,各地财政主管部门应安排防治工作资金,加强上级补助资金监管。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范各项措施,对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因领导不力、推诿扯皮、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四是加强舆论引导。要将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科学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和公益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地质灾害防治的良好氛围。
六、重点明确事项说明
明确市自然资源部门除日常地质灾害预防监测及预警工作外,县(市、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会同本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依据本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健全以村干部和骨干群众为主体的群测群防队伍,组织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的定期排查和不定期的检查与巡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区的监测和防范,设置危险区警示标识,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七、注意事项
(一)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2023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强化督促检查和指导,接受社会监督,狠抓落实。
(二)由于地质灾害发生受多重因素影响,目前我区乃至全国地质灾害调查工作程度仍偏低,当前科学技术水平对地质灾害发生的规律性和偶然性的认识和预测尚在继续探索之中,人类对自然灾害的预测及防范具有局限性,除了《方案》明确的易发区和隐患点需重点防范外,也需要做好极端气候条件下非地质灾害易发区和隐患点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同时重视工程建设等人类活动引发地质灾害的防范,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解读人:黄振干
联系方式:4286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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