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港市港北区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在港北区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宣读了准予强制执行裁定书前提下,依法对港城街道棉村社区12村民小组的31亩集体土地及地上的附作物实施强制拆除,整个执行过程有序、平稳。至此,这块历时5年的征收项目,落下帷幕。
严格执行“两公告一登记”程序
据悉,经过一系列程序后,2015年2月,市地产服务中心将该地块的补偿安置费用支付到棉村社区在港城财政所的专款帐户,并书面通知被申请人领取有关征地补偿费,但仍然有少数村民以征地补偿费低为由,拒不领取补偿费也不交出土地。
在完成“两公告一登记”程序并将补偿款拨付到位后,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8月21日向棉村第12村民小组发出《责令交出土地决定书》,责令其把地上附着物清除完毕, 履行交出土地义务。此后,该局再次向棉村第12村民小组发出履行催告,但其仍不履行交出土地义务。随即,市国土资源局向港北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拖字诀”获更大利益的可能性为零
2018年7月30日,港北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行政裁定,准予港北区人民政府启动司法强拆程序。
“我现在签字,能否按照最初的标准给我赔偿?”在司法强拆过程中,未签字村民骆某某问道。骆某某等3人较之前签约的村民每亩少得了2.75万元的奖励费和扶持费。
“政府征收和商业拆迁不同,相关的补助、奖励政策是有期限的,在规定期限内未签约的将不能享受奖励政策。”土地征收工作人员表示。
“在征收过程中市国土局同步实施司法征收程序,拒不按要求交出土地的,我们将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个别居民想通过拖延时间来获得更大利益的可能性为零,拖得越久自己的损失越大,在此呼吁被征地居民不要心存侥幸,尽快签约,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市国土资源局司法征收办工作人员表示。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