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2-15 09:00
来源: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作者: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华润水泥(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公司)未经批准于2013年9月开始在平南县上渡镇下石村龙潭队该公司大成矿区外东南角开采水泥配料用砂(粘土)18.44万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的有关规定。贵港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1月2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贵国土资罚决字〔2015〕10002号):责令华润公司停止越界开采的违法行为,退回华润公司矿区范围开采;没收华润公司越界开采出的矿产品折合人民币184.4万元;处以违法所得百分之二十的罚款人民币36.88万元。罚没款共计人民币221.28万元。该案件的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