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新金盛陶瓷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15年8月违法占用桂平市蒙圩镇龙门工业集中区的土地22789.92平方米(合34.18亩)建厂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桂平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11月20日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浔国土资处罚决定〔2015〕000207号):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22789.92平方米(合34.18亩),没收该公司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处罚款人民币贰拾贰万柒仟捌佰拾玖拾玖元贰角(¥ 227899.20元);11月24日将没收的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移交桂平市工信局(浔国土资财物移交〔2015〕000207号)。
2016年5月26日桂平市国土资源局申请桂平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桂平市新金盛陶瓷有限公司已于2016年7月13日履行了处罚人民币227899.2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2016年7月13日结案,该案件的处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