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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港城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非法占地案

2017-09-29 17:38     来源: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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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南县港城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未经批准,于20167月违法占用平南县大新镇大平村大平一屯的集体土地9958.80平方米(合14.9382亩)建汽车驾驶员培训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平南县国土资源局于2016122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土资处罚决字〔20162604025号):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该驾校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处罚款人民币玖万玖仟伍佰捌拾捌元¥ 99588

   2017420日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将该案件列为市级挂牌督办案件。2017612日平南县国土资源局申请平南县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平南县人民法院已受理。2017615日结案该案件的处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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