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2-12 23:29
来源: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广西新权业陶瓷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13年4月开始擅自占用桂平市龙门陶瓷工业区内的土地436.713亩建设二期厂房。2014年10月15日,贵港市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广西新权业陶瓷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贵国土资罚字〔2014〕10004号):责令广西新权业陶瓷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其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对非法占用的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0元罚款,共计人民币5822835.80元。同时,该公司合计占用耕地268.57亩,其行为已涉嫌触犯刑法,案件材料已于2014年10月17日移送桂平市公安局调查处理。
2014年10月20日广西新权业陶瓷有限公司已将罚款缴纳到位,没收的地上建筑物已移送桂平市工业贸易和信息化局。
2014年10月15日桂平市监察局对桂平市龙门陶瓷工业区管委会干部杨旭光、桂平市蒙圩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刘建东行政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