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广西政府门户网站的本机关网页查阅,也可以到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机关窗口或本机关办公室咨询。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本机关网页或本机关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机关窗口或本机关办公室咨询。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具体网址:http://www.gggt.gov.cn/。本机关当面受理点: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本机关窗口或本机关办公室。
本机关还将采用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报纸、便民资料等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按程序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地址: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办公时间:国家法定工作日;联系电话0775-4568491;邮政编码:537100。
(二)受理程序。
1. 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 申请方式。
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本机关受理机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本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上级政府机关投诉,接受投诉的机关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附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8年10月29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