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我局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具体申请事项及答复如下:
根据《贵港市国土资源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贵国土资办〔2016〕84号),我局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依法受理依申请公开内容如下:
一、关于申请公开贵港市白凹窝棚户区改造项目所涉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文件以及作出该批准文件所依据的相关材料、该项目所涉地块的土地出让合同、该项目所涉及的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及作出该意见所依据的相关材料的信息。
二、关于申请公开同济大道下穿铁路项目办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审批文件、用地预审意见及报批材料的信息。
经查,上述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存在,我局已分别作出了政府信息不存在告知答复(贵国土资公开告知〔2016〕1号、贵国土资公开告知〔2016〕2号),并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将告知书邮寄给申请人。
三、关于申请人要求公开其土地使用权已被依法收回的文件和公告等相关材料的信息。
经查,申请人申请的内容属于主动公开的范围,我局已作出政府信息公开告知答复(贵国土资公开告知〔2016〕3号),并复印有关材料供申请人进行查询。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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