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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1-24 09:55

2021年度,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以及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现将有关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一是5次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二是通过自然资源大讲堂主题讲课,督促本单位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思想,切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中央、自治区和市委重要会议精神。

(二)提高统筹协调能力,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我局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带头学法,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督,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进一步落实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制度、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制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制度。

二是我局现有4名公职律师,通过31期自然资源大讲堂主题课和学法用法考试等形式建设法治政府队伍。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成绩突出,张建文同志获全国自然资源系统七五普法先进个人、我局被评为广西自然资源系统2020年度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表现突出单位。

三是积极做好2020年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办对广西进行的法治督察反馈问题的后续整改,对涉及我局的乡镇街道四所合一存在执法事项接不住’‘做不好现象土地征收、房屋拆迁等工作中违法行政问题比较突出等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以问题为导向,完成了2021年度法治建设绩效考评工作。

)健全体制机制,提高法治保障能力。

我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及上级的工作部署开展疫情防控工作,通过做好测温、检码及轮值、接种疫苗等工作,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做好单位日常防控工作和矿山行业的监督指导,依法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提高依法行政效能。

一是根据自治区和第三方抽查实施清单发现问题及专项检查问题反馈,动态调整我局实施清单。定期向主管单位报送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归集案例。二是按规定制定告知承诺制证明事项目录,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钟乳石洞穴旅游开发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和开采矿产资源审批优化审批服务。三是我局已开通并公布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热线,定期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工作,新出台政策措施未发现政策措施造成重大排除、限制竞争而被投诉或者被上级机关通报的问题。

(五)完善行政制度体系,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

一是配合立法工作,对《贵港市平南龚州公园条例》等10多份条例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并积极参加立法论证等工作。二是严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出台了《贵港市自然资源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并办理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5件。

(六)完善行政决策程序,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是对推进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倒查制度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明确重大决策事项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再报局党组讨论决定,确保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共办理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6件。二是组织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我局法律顾问对重大行政决策、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共办理政府法律事务137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0多人次。

(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789宗案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通过问题整改,实现违法线索互联、处理结果互认。同时,落实经费用于满足执法配备要求,将执法力量下沉到基层。二是狠抓大棚房整治,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等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三是积极组织执法人员考试,规范执法,目前52名执法人员均获执法证。四是全面梳理出对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等21个自然资源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

(八)加强行政复议、应诉,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主动与法院、复议机关沟通协调,破解破产企业收回国有土地等难题,形成行政与司法的工作合力,共办理复议案件7宗。二是加强和规范行政应诉工作,共办理行政诉讼案件49宗,通过诉讼、强制执行追缴入库到位共5544.8259万元。

(九)加强制约监督行政权力,促进行政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印发了《贵港市自然资源局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并办理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24件,不断完善三项制度,规范执法行为。二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在局门户网站设置政务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征地、招拍挂等方面信息2500多条。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自然资源部门在执法时遇到制止难、查处难、执行难等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法律层面并没有赋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强制执行权,如果违法当事人不愿配合,自然资源部门就难以立案查处和执行到位。二是自然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没有完全落实到位,各级政府在落实主体责任、部门之间形成执法合力方面还有待强化。执法难、难执法的问题也使执法监督工作面临严峻的形势。

三、下一步打算

(一)继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自然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着力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部门。

(二)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一是继续推行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的体制机制,完善执法监察相关工作制度。组织开展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执法督察业务知识的学习培训。二是继续督促各职能部门、县市区政府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积极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共同做好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形成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有效合力,共同打击查处各类违法行为。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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