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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项目征地前期工作的通知(贵自然资通〔2021〕2号)

2021-03-30 11:19     来源: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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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南区人民政府:

根据《贵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供电局110千伏班凤(木格)送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贵发改工交〔2019〕735号)和《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110KV班凤(木格)送变电工程项目建设用地预审的批复》(贵自然资预审〔2019〕37号),110千伏班凤(木格)送变电工程项目已取得用地立项批复。为了加快工程项目顺利推进,我局决定对110千伏班凤(木格)送变电工程项目进行土地征地前期工作。现将该项目征地前期任务下达给你区,请你区依据有关规定开展该地块的征地前期工作。

一、拟征收地块

拟征收项目地块位于港南区木格镇,面积13.805亩,具体项目界线由征地工作组根据项目建设用地规划界线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二、开展征收工作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意见》(桂政办发〔2021〕11号)文件精神,请你区依法开展征地前期工作。

三、补偿标准

按照贵港市现行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我市有关征地拆迁的文件规定结合实际进行补偿。

    

    附件:1. 贵港供电局关于加快推进110千伏班凤(木格)变电站工程征地工作的函(贵供电函〔2021〕44号)

      2.项目征地前期任务表

      3. 110KV班凤(木格)送变电工程建设用地规划界限图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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