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关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有关事项的公告》 (2014年第21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技术要求的通知》(桂国土资规〔2017〕4号)有关要求,我局组织专家对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泥湾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方案”)进行了审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实行广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制度的通知》(桂国土资办〔2016〕439号),现将拟同意通过的上述方案及专家评审意见进行公示7个工作日。
社会公众如对公示的方案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地址,于2019年12月16日下班前传真或送达贵港市自然资源局矿业运行监管科。
(联系人及电话:黄纪仁 0775—6787742 通讯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032号邮政编码:537100)
附件:1.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泥湾粘土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修订稿)
2.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公示公众意见表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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