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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6-44701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6年03月11日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华润(贵港)精品玄武岩新材料基地项目-线缆输送管道K9+580-K13+120段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6〕36号发布日期:2026年03月11日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华润(贵港)精品玄武岩新材料基地项目-线缆输送管道K9+580-K13+120段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批复

2026-03-11 18:00     来源:国土空间规划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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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润水泥(贵港)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办理华润(贵港)精品玄武岩新材料基地项目-线缆输送管道K9+580-K13+120段施工便道临时用地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89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临时使用位于贵港市港南区瓦塘镇思怀村、大村村的土地1.8091公顷作为华润(贵港)精品玄武岩新材料基地项目-线缆输送管道K9+580-K13+120段临时施工便道临时用地(地块四至界址详见勘测定界图)。该用地实际申请用地情况为:总面积为1.8091公顷,用地1.8091公顷(水田1.4307公顷、旱地0.2353公顷、农村道路0.0189公顷、坑塘水面0.0133公顷、养殖坑塘0.0691公顷、沟渠0.0418公顷)。涉及占用核实处置永久基本农田0.2305公顷。

二、你公司在工程建设中,不得在批准的临时用地上改变批准用途;不得转让、抵押、出租;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

三、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为11个月,自批复之日起计算。

四、你公司必须按经审核通过的《华润(贵港)精品玄武岩新材料基地项目-线缆输送管道K9+580-K13+120段施工便道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签订土地复垦监管协议并及时缴纳土地复垦资金后,方可按程序使用土地。

五、土地使用期限届满,你公司要主动清除地上临时建(构)筑物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状,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6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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