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73395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11日 |
|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贵港市港北区港城街道猫儿山村马鞍山废弃矿山生态 修复方案(修编稿)》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5〕299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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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自然资源局:
报来《关于审批〈贵港市港北区港城街道猫儿山村马鞍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案(修编稿)〉的请示》(港北自然资报〔2025〕152号)收悉。经组织专家和会同有关部门代表通过会审等方式对上述方案进行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港市港北区港城街道猫儿山村马鞍山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方案(修编稿)》。
二、本项目废弃矿山整治区共划分为A区、B区、C区三个独立区,修复总面积10.9788公顷(折合164.68亩)。项目投资金额为6349.13万元,施工期限在原方案基础上延续3年,监测管护期为施工完成后2年。项目主要采取清除危岩、消除矿区堆积物、平整土地、填埋围挡采(水)坑等工程措施,修复后土地用途为农用地、公用设施用地、农村道路及坑塘水面等。
三、请你局强化土石方综合利用的监管,除用于修复工程所需外,剩余资源量应通过公共交易平台依法依规对外销售。
四、请你局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自然资规〔2022〕2号)要求,依照经审核的方案组织实施,加强日常监督检查。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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