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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治区移交2024年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
贵港市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内存在违法建设项目。贵港市桂平西山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星光夜市项目违法建设,逾期未完成整治。该项目位于《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1994年批复)的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场地清表的72亩土地分别出租给五个商家。
二、责任单位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三、整改情况
经过调查,星光夜市项目未办理总平面布局、设计方案等相关规划审批手续,且实际建设的游乐场等设施与《桂平西山风景名胜区门区详细规划》不符,违反《风景名胜区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在风景名胜区内从事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禁止范围以外的建设活动,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规定。贵港市生态环境局于2024年10月30日依法对桂平市天皓投资有限公司(星光夜市项目业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金额212870元,并责令拆除违法建筑物。2025年4月22日,桂平市人民政府依法强制拆除星光夜市项目场地上附属设施,消除了土地违法状态,并通过抛撒草籽、菜籽和种植灌木等方式,恢复了土地原貌。
四、验收情况
我局已按《贵港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移交2024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方案》落实了问题十二相应的整改措施,完成整改,验收销号台账完整,符合验收销号条件,于2025年10月28日组织开展并通过自行验收,于2025年11月11日向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申请验收销号,于2025年11月17日会同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并通过联合验收。2025年11月21日,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自治区反馈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工作会议,研究审议第二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和自治区移交2024年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备案事宜,报经市委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原则同意问题十二通过销号备案。
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2月29日至2026年1月12日。
监督电话:0775-4286110。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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