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71779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2月23日 |
|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桂平市垌心乡、金田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二期)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5〕314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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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平市人民政府:
《桂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桂平市垌心乡、金田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二期)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桂平市垌心乡、金田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二期)》,二期建新区位于木乐镇联堂村,总面积68.457亩,农用地面积68.457亩(均为耕地,平均等为10等,粮食产能为41074.2公斤)。
根据桂平市提交的最新变更调查成果套合分析数据,拆旧区纳入年度变更的农用地302.660亩,其中耕地面积302.660亩(平均等为9.71等,粮食产能为190373.14公斤),已使用指标202.320亩(均为耕地),已使用粮食产能94350.00亩。
本次使用指标68.457亩,均为耕地指标(实际占用耕地68.457亩),使用耕地粮食总产能为41074.2公斤。累计使用后剩余指标31.883亩(均为耕地)、粮食产能54948.94公斤。
二、请严格按批复文件组织实施,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切实做好建新地块的用地规划,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建新区土地征收使用审批手续。要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安置补偿措施。要根据相关规定,督促用地单位做好耕地占用税缴纳工作。
三、请认真组织做好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填报工作,要及时将项目批复、实施、变更等情况,按要求如实填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桂平市垌心乡、金田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实施方案(二期)周转指标使用情况表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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