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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42655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5年11月28日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覃塘街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的批复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5〕281号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1日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覃塘街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的批复

2025-12-01 16:00     来源:用途管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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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区人民政府:

    《覃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审批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覃塘街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的函》(覃政函〔2025〕12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覃塘街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本次变更取消原立项的建新区范围。变更后建新区位于覃塘街道回龙村、谷罗村、珠砂村、拥兴村,总面积53.6566亩,农用地面积53.6566亩,其中耕地面积46.3977亩(平均等为8.96等,粮食产能为32663.98公斤),其他农用地7.2589亩。其中JX-5C为《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山北乡大同村等21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第二次变更变更方案》核减范围,JX-03D为《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山北乡、樟木镇邓保村等16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第二次变更方案》核减范围,JX-1B为《贵港市覃塘区樟木镇等9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第二次变更方案》核减范围。

    根据覃塘区提交的最新变更调查成果套合分析数据,拆旧区纳入年度变更的农用地62.4690亩,其中耕地面积49.3304亩(平均等为8.96等,粮食产能为34728.60公斤),其他农用地13.1386亩。

    本次使用指标53.6566亩,其中耕地指标46.3977亩(实际占用耕地46.3977亩),使用耕地粮食总产能为32663.98公斤,使用其他农用地指标7.2589亩。使用后剩余指标8.8124亩(耕地2.9327亩、其他农用地5.8797亩)、粮食产能2064.62公斤。

    二、请严格按批复文件组织实施,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切实做好建新地块的用地规划,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建新区土地征收使用审批手续。要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安置补偿措施。要根据相关规定,督促用地单位做好耕地占用税缴纳工作。

    三、请认真组织做好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填报工作,要及时将项目批复、实施、变更等情况,按要求如实填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覃塘街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周转指标使用情况表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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