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000014349/2025-242614 | 效力状态: |
|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11月28日 |
|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山北乡中秋村等21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第二次变更方案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5〕280号 | 发布日期:2025年12月0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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覃塘区人民政府:
《覃塘区人民政府关于审批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山北乡中秋村等21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第二次变更方案的函》(覃政函〔2025〕12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山北乡中秋村等21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第二次变更方案》,因项目拆旧区与国土变更调查衔接确认后,其节余指标小于2020年建新区已使用指标,导致指标无法平衡,本次对原建新区131.0850亩进行第二次变更:保留102.5727亩(其中耕地90.3567亩,其他农用地12.2160亩),核减28.5123亩(均为耕地)至《贵港市覃塘区五里镇等6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变更方案》。变更后建新区位于覃塘街道拥兴村、三里镇双凤村,总面积102.5727亩,农用地面积102.5727亩,其中耕地面积90.3567亩(平均等为9.14等,粮食产能为61984.70公斤),其他农用地12.2160亩。
根据覃塘区提交的最新变更调查成果套合分析数据及节余指标调整核定数据,拆旧区纳入年度变更的农用地109.7736亩,其中耕地面积98.3990亩(平均等为9.41等,粮食产能为64844.94公斤),其他农用地11.3746亩。
本次使用指标102.5727亩,其中耕地指标94.0588亩(实际占用耕地90.3567亩,3.7021亩耕地用于补充平衡建新区产能或其他用地),使用耕地粮食总产能为61984.70公斤,使用其他农用地指标8.5139亩。使用后剩余指标7.2009亩(耕地4.3402亩、其他农用地2.8607亩)、粮食产能2860.24公斤。
二、请严格按批复文件组织实施,按照节约集约用地要求,切实做好建新地块的用地规划,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建新区土地征收使用审批手续。要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安置补偿措施。要根据相关规定,督促用地单位做好耕地占用税缴纳工作。
三、请认真组织做好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填报工作,要及时将项目批复、实施、变更等情况,按要求如实填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贵港市覃塘区东龙镇、山北乡中秋村等21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第二次变更方案周转指标使用情况表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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