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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41761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5年06月30日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25013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5〕169号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4日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250137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2025-07-04 08:00     来源: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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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

温进加委员提出的“关于建立闲置资产综合利用流转机制的建议”的提案,经研究,现提出办意见如下:

一、查清底数,分类处置。我局把盘活存量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在全市范围集中清理处置闲置土地形成闲置项目问题清单经排查,2024年年初,涉嫌闲置用地宗数为441.6公顷,涉及宗数168宗,截至去年年末,闲置原因大致为企业建设资金不足、缺乏销售渠道、企业生产开工意愿不强、基础设施未完善、进场施工存在一定困难等原因。通过分析闲置低效用地形成的原因,按照不同类型,协同相关部门分类处置。截至2024年年末,已督促50家企业开工建设,涉及面积90公顷,收回土地33宗,涉及面积135公顷,处置率达50.61%

二、规范流程,全过程监管处置。依据《闲置用地处置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摸清家底-分类处置”的基本原则,总结出了“源头管控+事中监管+分类处置”的工作机制源头管控指通过协调各园区管委会健全项目入园评审制度、并通过“标准地”考核制度规范项目入园管理,事中监管指依托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建立“预警-核查-督促-开工”的联动机制,分类处置指协同各有关部门形成“一盘棋”格局,“一地一策”“一企一议”针对不同情形的土地定制”更多解决渠道。以该工作机制流程监管闲置低效用地,对于超期未开工满一年以上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闲置调查认定,对于因自身原因超期未开工满两年的企业,依照《闲置用地处置办法》进行无偿收回,进而强化土地监管力量,凝聚部门合力,为有实力、干实事的企业排除建设难题,倒逼落后企业“腾笼换鸟”,进一步激发项目建设和经济发展的活力,提高闲置资源的盘活率与利用率。

三、出台政策,推动盘活闲置用地。出台《贵港市本级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实施办法》,通过规范和完善工业用地使用权转让管理,优化工业用地转让管理机制,盘活“供而未建”“建而不全”建设低效生产低效停产业用地,使得工业用地可以流向更有需求、更有能力高效利用的企业进行开发建设。促进土地流转,减少流转环节,发挥土地利用效率,满足我市工业发展用地需求目前已有6家(其中港南2家、覃塘4家)有意向转让的工业企业项目业主来电咨询办理的具体流程,以便下一步顺利办理转让手续。

四、下一步计划。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把履约情况审查关,对于已提出申请且符合办理转让条件的宗地做到应办尽办,有序推进工业用地转让办理相关工作,使得改革真正落地见效;二是加强对企业的政策宣传和指导,主动服务帮助企业了解转让的操作流程,同时提高全民土地集约节约意识;三是建立健全的用地监管体系,加强对企业用地的行为监管和检查,督促企业拿地后合理规划布局,规范用地行为,维护土地市场秩序。

专此函达。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630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黄锦宜,4286079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提案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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