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38120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30日 |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取消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等8个镇(街道)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后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的批复 | |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5〕16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7月01日 |
《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取消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等8个镇(街道)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后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的函》(港南政函〔2025〕29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等8个镇(街道)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后土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规模小于立项的建新区规模。同意取消原立项的建新区规模。
请按规定及时组织做好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填报工作。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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