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36427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30日 |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对市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250038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5〕167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30日 |
市农业农村局:
罗伟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设施农业资金投入解决企业融资难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会办意见如下:
一、2023年6月,贵港市创新出台《贵港市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暂行办法》,首次为贵港市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提供政策依据。为保障落实,2025年5月贵港市自然资源局与贵港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加快推进贵港市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工作方案》,建立责任体系,并配套标准化工作流程指南,系统规范项目筛选、宗地调查、权属确认、融资对接等5个方面25个环节操作标准,提出“四同步”举措,即宣传同步、测绘同步、材料收集同步、融资对接同步。将设施农业招商与权属登记宣传同步开展,提升招商吸引力;设施农用地备案审批测绘与权属登记地籍调查同步进行,一次测绘形成多套应用成果,降低企业成本;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同步收集登记所需材料,减少重复工作;对需融资的项目,金融部门提前介入服务,力争完成权属登记后同步办理抵押登记。
二、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登记59宗。其中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40本;土地经营权不动产权证书9本,涉及土地面积892.307亩;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10宗,涉及建筑面积11.3万平方米;助力企业获得抵押融资贷款累计5000万元。有效盘活了农村资源、资产、资金,解决了农业投资人融资难、合法权益保障难等问题,有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三、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与贵局协作,常态化办理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经营权不动产登记和设施农业用地及地上农业生产设施权属登记,助力企业解决贷款有效抵押物不足问题。
专此函达。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6月30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胡惠萍,0775-4286082)
关联文件: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