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31138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6月23日 |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第34号代表建议协办意见的函 | |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5〕128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23日 |
市生态环境局:
市六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覃海妮(等)代表提出的关于规划建设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以推动桂平新材料产业园快速发展的建议,经研究,现提出协办意见如下:
我局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产业转型升级攻坚工作部署,切实做好理文、植护纸业等纸业重大项目的服务保障工作。2025年2月,我局启动了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选址工作,主要以保障植护、理文处置固体废物为主(预计处置量较大)。桂平新材料产业园可结合实际情况考虑共享共用,也可结合产业园需求就近单独选址,以降低运输成本,集约化用地,提高协同处置效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如结合桂平新材料产业园需求就近单独选址,请桂平市自然资源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好一般固体废物填埋场项目的选址和用地保障工作,为产业园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专此函达。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9日
(承办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肖舒文,4286060)
抄送:市政府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委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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