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12593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22日 |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取消平南县4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的批复 | |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5〕116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2日 |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取消贵港市平南县官成镇、上渡街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4个项目建新区的请示》(平自然资报〔2025〕27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平南县丹竹镇等七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贵港市平南县马练瑶族乡、上渡街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立项的建新区与其他项目建新区重叠;贵港市平南县官成镇、上渡街道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贵港市平南县国安乡等7个乡镇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规模小于立项的建新区规模。同意取消这4个项目原立项的建新区规模。
请按规定及时组织做好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填报工作。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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