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5-112583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22日 |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荷池村等4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批复 | |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5〕114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2日 |
港南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荷池村等4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请示》(港南自然资报〔2025〕1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港市港南区东津镇荷池村等4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确认为农用地67.231亩,其中耕地61.062亩(水田2.773亩、旱地58.289亩),耕地平均等级为9.86等;其他农用地6.169亩(园地1.354亩、林地4.815亩)。
二、请你局及时完善相关材料,配合做好备案工作,并将调整确认信息填报到自然资源部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衔接2024年度国土变更成果“一上”数据后节余指标认定表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22日
关联文件: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