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5-77839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日期:2025年03月28日 |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同意取消港北区7个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的批复 | |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5〕72号 |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8日 |
港北区自然资源局:
《关于取消贵港市港北区港城街道、根竹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等7个项目建新区的请示》(港北自然资报〔2025〕53号)收悉,经研究,现我局意见如下:
2018年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吉斗村等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逢宜村等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贵港市港北区武乐镇东南村等5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贵港市港北区庆丰镇中龙村等11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贵港市港北区中里乡中里村等20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贵港市港北区奇石乡奇石村等11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贵港市港北区港城街道、根竹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原立项的建新区范围和其他项目建新区地块互相重叠。同意取消这7个项目原立项的建新区规模。
请按规定及时组织做好在线监管应用系统填报工作。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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