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版| 繁体版
支持IPv6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通知公告
索  引 号:000014349/2024-175105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4年07月16日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平南县东华镇等2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批复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4〕230号发布日期:2024年07月17日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平南县东华镇等2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批复

2024-07-17 17:30     来源:用途管制科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平南县自然资源局:

    你局报来平南县东华镇等2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与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套合情况复核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平南县东华镇等2个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确认为农用地116.9550亩,其中耕地89.1615亩(旱地84.5985亩、水田4.5630亩),耕地平均等级为9.39等;其他农用地27.7935亩(灌木林地0.4750亩、果园26.5818亩、可调整果园0.0833亩、其他园地0.1591亩、乔木林地0.2646亩、竹林地0.2297亩)。

    二、请你局及时完善相关材料,配合做好备案工作,并将调整确认信息填报到自然资源部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衔接2022年度国土变更成果后节余指标认定表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6日

关联文件: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