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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014349/2024-53619效力状态:
发文单位: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成文日期:2024年03月12日
标  题: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贵港市港北区中里乡坦阳村等1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批复
发文字号:贵自然资函〔2024〕33号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2日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贵港市港北区中里乡坦阳村等1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确认的批复

2024-03-12 10:00     来源:用途管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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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区自然资源局:

   《贵港市港北区中里乡坦阳村等1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与2022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套合情况复核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贵港市港北区中里乡坦阳村等13个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确认为农用地71.5834亩,其中耕地60.3490亩(水田0.1772亩,旱地60.1718亩),耕地平均等级为9.99等;其他农用地11.2344亩(果园0.0549亩、灌木林地3.7579亩、乔木林地4.4211亩、其他林地2.8726亩、竹林地0.1279亩)。

    二、请你局及时将相关确认材料报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备案,并将调整确认信息填报到自然资源部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衔接2022年度国土变更成果后节余指标认定表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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