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000014349/2023-523190 | 效力状态: |
发文单位: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3年11月29日 |
标 题: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 | |
发文字号:贵政发〔2023〕11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4日 |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市产业园区管委会(贵港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贵港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3—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予以发布实施,并就组织实施《规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做好《规划》重点工程的实施,持续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努力实现到2025年维护重点区域的生态安全、到2035年生态状况根本好转的工作目标。
二、本《规划》是《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重要专项规划,是全市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的纲领性、指引性文件,是全市实施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的重要依据。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宣传,进一步提高对《规划》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各种有力措施认真贯彻实施。
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规划实施领导责任制和目标责任考核机制,落实责任分工,完善政策措施。要充分落实“市级规划—县(市、区)行动计划—项目方案”的要求,根据本《规划》编制并实施辖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行动计划,细化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清单,确保《规划》不折不扣落地。
附件:贵港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3—2035年)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