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以及我市第五次党代会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全力确保国土资源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国土资源管理形势总体情况
(一)土地利用计划安排使用情况。
2018年,我市累计获得自治区安排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87.02公顷,农用地622.96公顷,耕地414.83公顷。截至目前,已累计安排使用667.48公顷,已使用计划占下达计划的比例为97.16%。
(二)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情况。
2018年,全市已审批建设用地预审186宗,预审总用地面积1214.09公顷,与去年同期相比,预审宗数减少63宗,面积减少611.4公顷。占用农用地968.09公顷(其中耕地735.67公顷),建设用地131.51公顷,未利用地114.49公顷。拟用地全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交通运输用地111.27公顷,能源用地1.07公顷,其他用地1101.75公顷。
(三)建设用地审批情况。
2018年,全市共批准建设用地总面积1163.36公顷,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291.61公顷,减少20%。从区域分布看,建设用地审批主要分布在市辖区,其中市辖区建设用地审批面积占全市批准面积的62%,桂平市占全市批准面积的13%,平南县占全市批准面积的25%。获批准建设用地中,省级政府批准1070.40公顷。
(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项目完成情况。
2018年,全市土地整理项目9个,项目规模2977.4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438.60公顷,投资额8322.25万元;开发项目1个,项目规模87.44公顷,新增耕地面积77.36公顷,投资额566.44万元;提质改造项目6个,项目规模289.66公顷,新增水田面积228.37公顷,投资额1653.54万元。
(五)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
1.从全市供应总量情况分析。2018年,全市建设用地供应340宗,面积2102.51公顷,与去年同比面积增加1166.05公顷,增加125%。其中市本级236宗,面积1009.37公顷,占总供应面积的48%;桂平市47宗,面积216.58公顷,占总供应面积的10%;平南县57宗,面积876.56公顷,占总供应面积的42 %。
2.从供应方式分析。2018年,全市建设用地供应340宗,面积2102.51公顷,其中,以出让方式供应166宗,面积682.58公顷,占供地总面积的32.47%,土地出让价款662533.45万元(其中原划拨用地以协议方式补办出让3宗,用地面积0.79公顷,占出让面积的0.12%,补交土地出让价款1042.26万元,占出让价款总额的0.16%;招标、拍卖、挂牌出让163宗,用地面积681.79公顷,占出让面积的99.88%,土地出让价款661491.19万元,占出让价款总额的99.84%);以划拨方式供应174宗,面积1419.93公顷,占用地总供应的67.53%。
(六)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收入情况。
2018年,全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24926.3980 万元,耕地开垦费13244.5494 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12 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增加48.88%(2017年1-12月16742.4342万元),耕地开垦费增加11.25%(2017年1-12月11905.4595万元),矿产资源补偿费减少93.59%(2017年1-12月187.3400万元)。
(七)地质灾害情况。
2018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30起,估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1万元,造成7间房屋被毁。与去年同期相比,发生地质灾害减少4起,同比减少12%;估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减少8.8万元,同比减少4%。
(八)土地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18年,全市共发现土地违法行为613起,涉及土地面积28.86公顷,已立案423宗,结案1宗。发现违法行为件数同比减少5%,面积减少66 %。
(九)矿产违法案件查处情况。
2018年,全市没有新发生的矿产违法案件,治理成效初显。
(十)信访情况。
2018年,全市信访221件/次(来信173件,来访48批次),其中违法占地47件/次(来信35件,来访12批次),占信访总数的21%;征地纠纷46件/次(来信36件,来访10批次),占信访总数的21%;探采纠纷10件/次(来信5件,来访5批次),占信访总数的5%;咨询建议5件/次,占信访总数的2%;其他113件/次(来信92件,来访21批次),占信访总数的51%。2018年1-12月来访来信量以其他类居多。
二、国土资源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形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耕地占补平衡压力大。
由于我市地处浔郁平原,项目建设不可避免占用到优质耕地,而我市耕地后备资源匮乏,且新开垦的耕地质量等别不高,耕地占补平衡已面临很大的困难。因耕地占补平衡问题未能及时解决,建设项目用地报批一定程度受到了影响。
(二)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仍然比较薄弱。
随着国土资源管理改革和经济结构调整,优化用地政策和用地结构的要求越来越高,但由于节约集约用地意识不强,部分已供地项目对土地的利用率不高,没有真正做到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三)群众不配合征地,征地实施工作不够顺畅。
部分群众对征地法规、政策和程序不理解,以补偿低、对安置不满意、纠纷未解决等为理由,不配合征地,拒绝交出土地,影响了征地批后实施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执法监管压力大,难度大。
一些群众依法用地用矿意识比较的淡薄,违法用地用矿现象仍然时有发生,而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在贯彻落实执法监管共同责任机制方面没有形成真正有效的执法监管合力,还不同程度存在“制止难、查处难、执行难”等问题,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面临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五)地质灾害防治任务艰巨。
2018年,全市发生地质灾害30起,估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71万元,7间房屋被毁。由于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不够到位,自然灾害的发生存在不可预知性等,地质灾害防治任务依然较为艰巨。
三、下一步做法
(一)积极主动做好用地保障服务工作。
积极主动与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和项目业主沟通对接,在政策业务上指导做好项目前期工作,督促各县市区国土部门及时为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落地。
(二)努力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一是积极挖掘我市有限的耕地后备资源,开展土地开垦工作,增加有效耕地,实现耕地占补数量和质量平衡。二是加大耕地提质改造工作力度,通过提高耕地质量解决耕地占补的质量平衡问题。三是建立完善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工作制度,通过耕作层土壤剥离用于新开垦项目,提高新增耕地的质量等别,实现耕地占补质量平衡。
(三)切实做好节约集约用地。
加大闲置和低效土地处置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土地利用率,使土地得到有效高效利用,真正做到节约集约用地。
(四)积极配合做好征地拆迁工作。
积极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政策指导,为各级政府和相应的征地机构出谋献策,多渠道解决失地农民的生产生活问题,保障被征地农民的长久生计,使征地拆迁工作得以顺利推进。
(五)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管。
加强土地执法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违法用地用矿行为。同时,通过推广应用“移动执法”系统,构建全市上下“联合监管”、部门之间“联动监管”、工作环节“全程监管”的执法监管新格局。
(六)积极抓好 地质灾害防治。
积极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详查,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治理,通过开展应急演练等手段加大防灾减灾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教育,不断健全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扎实做好汛期地灾防治工作,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贵港市国土资源局
2019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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