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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公开情况说明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公开情况说明

2020-02-18 11:31     来源:财务科     作者:覃茜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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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人员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

表一:财政拨款收支表

表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表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四: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支出表

表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表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表七: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表八: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五)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1.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研究拟订相关地方性法规、地方性规章草案,制定相关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全市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组织实施全市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3.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拟订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工作。指导、监督全市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组织拟订全市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5.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贵港市提出的自然资源发展战略和规划、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负责市本级(含三区)土地供应工作。

6.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并严格执行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落实城乡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7.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实施重大工程项目。组织开展矿业遗迹保护工作。

8.负责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贯彻执行耕地保护政策,指导、监督开展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统筹调剂全市补充耕地指标,指导、监督开展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监督占用耕地补偿制度执行情况。

9.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钟乳石的监督管理。

10.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11.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殊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12.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监督管理,监督管理国家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监督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

13.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和人才培养战略、规划和计划。组织制定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

14.根据授权,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察。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测绘的重大违法行为。指导县(市、区)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15.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工作政策法规,制订我市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工作的政策和办法。做好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业务统计工作。

16.统筹自然资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7.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18.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1.加快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2020年年底,基本建立贵港市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政策和技术标准,加强公众参与,基本完成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有序和按需推进专项规划与详细规划编制。

2.加快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根据自治区下达我市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科学调控安排,及时组织用地报批,争取年内完成自治区下达年度计划指标(新增建设用地、农用地、耕地其中一项)的用地报批率达85%

3.加快土地供应和存量建设用地盘活。重点抓好我市重大项目、工业园区项目、招商引资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用地等土地供应工作,提高全市近五年(2015-2019年)平均供地率,确保达68%以上。

4.积极开展土地收储和征地拆迁工作。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和项目业主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5.加快推进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一是认真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号)加快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力争2020年基本完成的精神,严格按照自然资源部和自治区的部署,以未确权登记的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为工作重点,全力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统筹落实专项财政经费,组织技术力量开展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和数据整合工作。二是优化环节、精简材料,广泛依靠乡镇政府和基层组织,开展集中申请、批量受理和审核,提高登记发证效率。到2020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全市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基本建成农村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登记颁证率达到90%以上,基本实现应登尽登,实现不动产登记城乡全覆盖。

6.大力开展土地整治工作。一是结合三调的图斑和影像叠加,确定可实施土地整治项目的实施范围,增大后备资源潜力,建立近三年土地整治项目库。二是联合市农投集团开展覃塘区樟木镇凌动村等3个村全域综合土地整治项目前期工作,制定各阶段实施计划。三是落实专人跟进新增耕地核定和系统备案工作,对未竣工验收的18个开垦项目和32个提质改造项目落实专人分片区跟进。

7.完成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一是根据第三次国土调查时点更新要求,组织人员收集最新的大棚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违法用地查处和耕地开垦、旱改水、增减挂项目的专题资料,以及我市火龙果、百香果、沃柑、沙糖桔等林果业种植用地资料,为三调时点更新工作做好准备。二是积极与自治区三调办及技术单位对接联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完成三调成果验收工作,并启用三调成果。

8.强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工作后期管护指标使用为重点,进一步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一)机构设置。

1. 本级单位和内设机构。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本级为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处级行政单位,内设科室: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业权益管理科、矿业运行监管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执法督察科、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调处与信访科、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市政规划管理科。

2. 所属单位。

1)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市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委托贵港市自然资源局管理。

2)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处级事业单位。

3)贵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4)贵港市国土资源交易鉴证中心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正科级事业单位。

5)贵港市国土资源档案管理与信息服务中心纳入市本级财政差额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正科级事业单位。

6)贵港市地产服务中心纳入市本级财政补助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7)贵港市城乡规划技术中心纳入市本级财政补助预算管理,为局属二层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贵港市自然资源局(一级预算单位);

2.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3.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4.贵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二级预算单位);

5. 贵港市国土资源交易鉴证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6. 贵港市国土资源档案管理与信息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7. 贵港市地产服务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8. 贵港市城乡规划技术中心(二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构成情况

(一)编制现状(含二层机构)。

1.行政编制人数44人,其中:工勤编制人员3人;

2.事业编制人数244人,其中:实行公务员制度管理101人(含工勤编制人员22人),全额事业编制人员85人(含工勤编制人员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员8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编制人员50人。

(二)人员构成(含二层机构)。

1.实有人数,共计510,其中:在编在职人员263人,聘用人员157人,退休人员90人。

2.其他人员情况: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退休职工人数23人;遗属人数8人。

第二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20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编制说明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5683.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5024.01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659.38万元。

2020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683.39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预算659.38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021.21万元、其他支出2.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5024.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2.31万元,项目支出2581.70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支出如下:

1.行政运行1479.37万元,同比减少304.49万元,下降17.07%,下降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在职人员减少。该项全部是基本支出预算。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81.3万元,同比减少525.27万元,下降52.18%,下降原因是因机构改革,所属单位减少。该项全部是项目支出预算,主要用于本单位为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保障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3.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589.50万元,该科目属于新增科目,新增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功能科目调整。该功能项目主要用于规划技术审查、贵港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项目、贵港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工作评估、贵港市第三次土地调查经费、贵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规划调整项目、建筑工程验线核准、土地复垦评审验收及项目用地规划数据检核支出。

4.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128万元,该科目属于新增科目,新增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功能科目调整。该功能项目主要用于贵港市本级耕地质量等别更新评价及耕地质量监测更新评价、贵港市区域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状况更新 评价工作、年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评估报告及该报告的专家评审费、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新增耕地核定及违法用地现场勘测费支出。

5.自然资源社会公益服务支出81万元,该科目属于新增科目,新增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功能科目调整。该功能项目主要用于贵港市本级个人宅基地划拨补办出让土地评估工作支出。

6.自然资源行业业务管理支出677万元,该项无增减,该功能科目项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系统聘用人员工作经费。

7.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支出60万元,该科目属于新增科目,新增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功能科目调整。该功能项目主要用于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8.地质矿产资源与环境调查支出115.20万元,同比减少193.10万元,下降62.63%,下降原因是矿产出让前期工作经费支出同步去年减少,该功能科目项目主要用于地灾气象预警预报、地下水动态监测工作及矿产出让前期工作经费支出。

9.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支出160万元,该科目属于新增科目,新增原因是项目功能科目调整。该功能项目用于矿产储量动态监测工作经费、矿产资源破坏价值案件鉴定费及卫片图斑核查案件及违法用地案件鉴定费。

10.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330.4万元,同比减少19.7万元,下降5.63%,增长原因是不可预见经费减少,该功能科目项主要用于市局机关不可预见项目经费;贵港市国土资源档案管理与信息服务中心“一张图”数据维护经费、档案库房日常维护用品费用、工资及绩效奖励等福利缺口、设备维护费用;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办公耗材专项经费、不动产旧档案清点整理装订专项经费、不动产权籍录入和申请登记材料扫描委托服务、购买不动产证书及证明经费、贵港市领导干部住房信息核查系统维护费、纸制信息档案管理专项经费、覃塘、港南、港北办事处业务经费等。

11. 事业运行支出962.94万元,同比减少387.72万元,同比下降28.71 %,下降原因是市地产服务中心经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12.其他支出2.8万元,该项无增减,该功能科目项用于交易鉴证中心公车改革后公务交通补贴和报销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2442.31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划分,具体支出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2147.25万元,同比减少604.08万元,下降21.96%,下降原因主要是因机构改革,人员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50.66万元,同比减少56.97万元,下降18.52%。该项主要是按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安排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40万元,同比增加36.46万元,增长459.19%,增长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及物业补贴,只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物业补贴及独生子女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3.06万元(全口径),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0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资金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85万元、政府性基金安排1.2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共13.06万元,同比预算减少3.01万元,同比下降18.73%。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13.06万元,同比预算减少3.01万元,同比下降18.73%,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我局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公务接待支出。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上下级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对接等工作产生的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同比预算持平。。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659.38万元,同比增加659.38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市地产服务中心、港北、港南、覃塘三区地产服务站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经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收入总预算5763.49万元,同比减少567.55万元,下降9%。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2020年部门支出总预算5763.49万元,同比减少567.55万元,下降9%。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七、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收入总预算5763.49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24.01万元,同比减少1239.41万元,下降19.79%,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2.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80.1万元,同比增加12.48万元,增长18.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港市国土资源档案管理与信息服务中心人员工资福利及办公设备维护费增加。

3.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659.38万元,同比增加659.38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市地产服务中心、港北、港南、覃塘三区地产服务站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经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部门支出总预算5763.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07.29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8.71%,同比减少295.73万元,下降9.53%;项目支出2956.2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1.29%,同比减少271.82万元,下降8.42%。支出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原机构单位减少,原三区分局下放辖三区政府。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共有1个行政机关和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479.37万元,同比预算减少304.49万元,下降17.07%,减少的主要是因为机构改革,在职在编人员减少。

另外,本部门下属共有5个事业单位,事业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962.94万元,同比预算减少320.1万元,下降17.94%,减少的主要是因为市地产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行经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472.85万元,同比减少184.66万元,下降11.14%。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39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2.65%;服务项目采购预算1383.85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93.96%;工程项目采购预算5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3.39%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20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28个,涉及金额1433.85万元,其中:局机关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24个项目预算金额1298.45万元;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3个项目预算金额为132.4万元;贵港市国土资源档案管理与信息服务中心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1个项目预算金额3万元。主要包括:购买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服务内容:派驻包括物业经理、管理员、协管员、水电工程人员、会务员、保洁员、绿化员等不少于20人开展办公楼范围内设施设备维护、绿化、保洁、会务等物业管理服务,确保局办公楼全年安全正常运转;聘请法律顾问,服务内容:提供常规法律服务和专项法律服务,确保国土部门相关法律工作的正常进行;建设局办公大楼独立消防生活供水系统,服务内容:对局办公楼消防生活用水系统进行改造,建设独立的消防生活供水系统,确保我局办公大楼消防安全;贵港市第三次国土调查,服务内容:为贵港市辖区内的港南区、覃塘区,行政区域面积约2451平方公里。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全面细化和完善土地利用基础数据,掌握翔实准确的国土利用现状和自然资源变化情况,进一步完善国土调查、监测和统计制度,实现成果信息化管理与共享,满足生态文明建设、空间规划编制、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宏观调控、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统一确权登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空间治理能力现代化和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需要。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1231日,我局资产账面价值共计5342.4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166.42万元,占总资产价值的96.71%,具体包括通用设备、专用设备、办公家具等;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75.98万元,占总资产价值的3.29%。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重点项目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0年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金额47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74.5万元。

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如下:

1.项目名称:贵港市第三次国土调查工作经费,预算金额144.5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2.项目名称:贵港市本级集体建设用地和农用地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项目,预算金额180万元,资金来源: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项目名称:规划技术审查,预算金额150万元,资金来源: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

第四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是指贵港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 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 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 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 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1.“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 费反映单位公职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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