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做好市本级土地征收相关工作;协助市自然资源局拟定市本级年度征地拆迁任务、审核征拆资金预算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年度征地拆迁绩效考核工作和开展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保险相关工作;负责受理、承办涉及市本级土地征收方面来访、来信、来函等;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贵港市自然资源局下设二层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科室:工作室、综合组、技术组、业务组、办公室;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1.事业编制人数36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人员36人(含工勤编制人员2人)。
2.其他人员情况: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退休职工人数5人;遗属人数7人。
第二部分: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本级2023年度单位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626.9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626.93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2.03万元,增长44.15%。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6.9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2.03万元,增长44.15%,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编制外长聘用人员经费及核增绩效工资增量纳入我单位做预算。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 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626.9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626.93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192.03万元,增长44.1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509.9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78.73万元,增长53.96%,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编制外长聘用人员经费及核增绩效工资增量纳入我单位做预算。
2. 卫生健康支出19.36万元, 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1万元,增长6.0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医保基数增加。
3. 住房保障支出54.68万元, 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33万元,增长15.4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4.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42.91万元,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缴纳。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4.86万元,增长12.7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基数提高。
5.结余分配0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6.93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92.03万元,增长44.15%。其中:基本支出626.93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14.61万元,支出决算为62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8%。
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96.92万元,支出决算为509.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44%,预算数比决算数增加86.94万元,增长17.0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增加的原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工资、津补贴等也有所调整,导致该项目支出的增长。
2.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65万元,支出决算为1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2%,预算数比决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1.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增加的原因:人员退休。
3.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4.98万元,支出决算为5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5%,预算数比决算数增加0.3万元,增长0.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增加的原因:人员退休。
4.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3.06万元,支出决算为42.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5%,预算数比决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0.3%,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缴纳,增加的原因:人员退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26.9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57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06%。预算数比决算数增加85.27万元,增长15.85%。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等险的开支,增加的原因: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工资、津补贴等也有所调整,导致该项目支出的增长。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14%。预算数比决算数减少3.35万元,下降12.38 %。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遗属人员的开支;减少的原因:退休人员、遗属人员增加。
3.商品和服务支出26.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8%。预算数比决算数增加2.75万元,增长10.51%。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费等开支,增长的原因:办公费用结余。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3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单位)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3年,本单位(单位)、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均已达到报废年限,为待处理报废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单位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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