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为贵港市自然资源局管理的相当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
1.负责研究拟订我市土地收购储备有关政策。
2.负责草拟、编制我市土地收购储备规划和计划。
3.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做好收储土地的征地报件材料审查和报批工作,负责审核征收土地各类补偿安置方案。
4.负责筹措土地收购储备资金,负责对政府收购储备土地的管理、储备土地的前期开发,并协助自然资源部门做好土地供应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内设科室:综合科、土地储备科、土地经营科和计划财务科。
第二部分: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3年度总收入364.7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64.7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7.13万元,增长53.4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4.7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7.13万元,增长53.49%,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6.其他收入0.0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上年执行完毕,本年无结转。
(二)本单位2023年度总支出364.7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64.77万元, 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7.13万元,增长53.49%。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7.90万元,增长25.80%,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2.卫生健康支出8.5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29万元,增长3.51%,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提高。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93.8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16.41万元,增长65.6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23.9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54万元,增长11.86%,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费基数提高。
5.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
二、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4.77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27.13万元,增长53.49%。其中:基本支出363.33万元,项目支出1.44万元。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73.83万元,支出决算为364.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58%。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36.73万元,支出决算为38.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81%。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1.77万元,增长4.8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长的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年中调整预算数。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为8.81万元,支出决算为8.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64%。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30万元,下降3.3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人员数量减少。
(四)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年初预算为300.75万元,支出决算为293.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71%。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6.89万元,下降2.29%。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减少原因:一是人员数量减少导致基本支出减少,二是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27.55万元,支出决算为23.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0%。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3.64万元,下降13.20%。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人员数量减少。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63.3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29.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4%。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1.52万元,下降0.46%。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减少的原因是人员数量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3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2%。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2.39万元,下降7.28%。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培训费、邮电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相关费用,减少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0%。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0.3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和医疗费补助支出,减少的原因是医疗费补助支出减少。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纳入部门决算的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增加0.00万元。2023年,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00万元,平均每辆0.0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上年减少0.14万元,原因是本年无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3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6.94万元,降低18.59%,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56万元,降低7.78%。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项目支出。比2022年减少2.56万元,降低7.78%。主要原因:一是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手续费、维修费的支出减少;二是人员编制数量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3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3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2023年度无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单位2023年度项目4个,项目支出总额76428.71万元(含土地储备项目资金76422.14万元。土地储备资金从土地出让收入中列支。根据《土地储备资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2018〕8号)文件规定:“土地储备资金与部门一般经费实行分账核算。”因此,土地收储项目收支实行独立核算,不列入部门预决算,但纳入项目绩效自评范围)。其中,本级项目4个,本级项目支出76428.71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0个,对下转移支付0.00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0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0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0.0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0%;2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68944.1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50.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0.21%;1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3.58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5.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0%;1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7480.95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5.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9.79%。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资金落实不到位;二是征地拆迁工作难度大。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跟进项目款项下达进度;二是合理规划项目进程,按阶段落实项目工作。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1个项目自评得分为86.91分,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68941.19万元,执行数为49535.91万元,完成预算的71.8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根据市政府批复的2023年市本级土地储备计划依法开展各项土地收储工作,开展签约收储(收回)土地3583.81亩。2023年完成新增收储土地面积2574.4855亩;二是供应经营性土地44宗,面积2474亩及以上,完成土地出让收入382282万元。2023年度完成挂牌出让土地83宗,面积4900亩,实现土地出让价款97141万元。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欠款和政策变化等原因建新区方案的报备、审批及建设用地报批难推进;二是国有建设用地收回工作任务重,难度大;三是征拆资金落实不到位;四是管护问题突出;五是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向市政府反映,请求重新筹措资金按合同足额缴清各县(市)欠款以恢复我市使用相对应县(市)的增减挂指标建新区审批及建设用地报批审查工作;二是多方筹集收储资金;三是及时收集汇总征拆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重大、疑难问题,加强协调落实,层层分解责任,精心组织实施,强化督促落实。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无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4.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无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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