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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2024-10-11 17:20     来源: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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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3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贵港市自然资源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内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业权益管理科、矿业运行监管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执法督察科、自然资源权属纠纷调处与信访科、财务科、人事科、机关党委办公室、建筑工程规划管理科、市政规划管理科20个科室。

1.履行全市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

2.负责全市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统筹全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工作。

8.负责管理全市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9.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指导实施。

10.负责全市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1.负责全市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2.推动全市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13.根据授权,对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察。

14.贯彻执行中央、自治区有关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纠纷工作政策法规,制订我市调解处理土地、山林、水利工作的政策和办法。

15.负责审定建设项目用地总平面规划图,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定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筑类《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临时建设规划许可证》;负责中心城区内的民房建设规划审批管理工作;组织建设工程验线,负责对竣工工程的规划核实;组织开展重大建筑工程方案的征集、评选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工作。

16.负责制定全市市政工程规划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及重点地段范围以内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规划的编制、修改和报批工作;负责提供各类市政工程项目规划设计要点;负责市政工程的定点、规划设计审查;负责全市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核发非建筑类《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城市雕塑、大型户外广告的规划管理;参与市政工程建筑项目的现场放线、验线、批后管理和竣工验收。

17.负责拟订和落实国土空间规划相关政策,承担建立全市空间规划体系工作并监督实施。

18.统筹自然资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9.统一领导和管理市林业局。

20.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市自然资源局要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1.贵港市自然资源局(局机关);

2.贵港市土地储备中心;

3.贵港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

4.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

5.贵港市田长制工作中心;

6.贵港市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7.贵港市不动产登记办证中心;

8.贵港市城乡规划技术中心;

9.贵港市自然资源整治中心。



第二部分:贵港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3年度总收入9369.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9369.96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402.09万元,下降36.57%。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15.57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03.52万元,下降17.34%,主要原因:是用于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项目减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154.3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098.58万元,下降56.51%,主要原因是国有建设用地征地和拆迁补偿方面财政拨款收入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0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无上年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本部门2023年度总支出9369.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9369.96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402.09万元,下降36.57%。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77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等。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0.38万元,下降33.05%,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行政成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实开支,接待外来投资招商业务单位和外来客商等公务往来次数和支出减少。

2.科学技术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支付高层次人才综合性奖励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6.5万元,增加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无高层次人才综合性奖励。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55.7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等,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106.49万元,增加30.49%,主要原因是人员社保基数的提高。

4.卫生健康支出(类)124.5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等,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2.36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4名在职人员退休。

5.城乡社区支出(类)3154.38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中:(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984.11万元,主要用于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方面的支出;(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70.27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支出。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098.58万元,下降56.51%,主要原因是用于国有建设用地征地和拆迁补偿、土地开发方面项目支出减少。

6.农林水支出(类)20.95万元: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办公费、伙食补助和下乡差旅费支出等。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18万元,下降19.82%,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行政成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在保障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办公的基础上,压实了办公经费支出。

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5110.73万元。主要用于:

1)行政运行支出1796.29万元;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76.37万元;

3)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207.5万元;

4)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287.96万元;

5)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63.47万元;

6)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153.85万元;

7)事业运行2294.49万元;

8)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30.81元。

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405.7万元,下降21.57%。主要原因:一是因严格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有关条例,严控行政成本,2023年行政运行经费支出较去年有所减少;二是受经济下行和市财力影响,年度开展的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有所下降,经费开支相应的减少。

8.住房保障支出(类)35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等,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30.79万元,增长9.5%。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公积金基数提高,缴纳金额相应增加。

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41.42万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及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中:

1)地质灾害防治2.85万元;

2)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8.58万元。

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33.69万元,下降19.24%,主要原因是部分地质灾害防治及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项目当年度未达支付条件,未能形成支出

二、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15.57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1303.52万元,下降17.34%。其中:基本支出5025.98万元,项目支出1189.59万元。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3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838.08万元,支出决算为6215.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9%。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77万元,支出决算为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工作产生的差旅费等。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支付高层次人才综合性奖励等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55.79万元,年初预算为445.28万元,支出决算为455.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36%。预算数比决算数减少10.51万元,下降2.3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等。下降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4名在职人员退休。

4.卫生健康支出(类)124.51万元,年初预算为130.2万元,支出决算为124.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3%。预算数比决算数增加5.69万元,增长4.37%。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等,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正常增长,工资、津补贴等也有所调整,导致该项目支出的增长。

5.农林水支出(类)20.95万元,年初预算为20.95万元,支出决算为20.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驻村办公费、伙食补助和下乡差旅费支出等。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5110.73万元,年初预算为5722.55万元,支出决算为5110.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31%。预算数比决算数增加611.82万元,增长10.69%。主要用于人员经费、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及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其他自然资源事务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在执行预算时,根据财政下达资金情况,采取措施严格控制支出,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

7.住房保障支出(类)354.9万元,年初预算为370.41万元,支出决算为3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81%。预算数比决算数增加15.51万元,增长4.1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等,主要原因是2023年人员公积金基数提高。

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141.42万元,年初预算为141.42万元,支出决算为141.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及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其中:

1)地质灾害防治2.85万元;

2)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38.58万元。

三、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25.9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4585.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79%。预算数比决算数增加521.63万元,增长10.21%。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包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住房公积金等,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年度执行中依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调整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实际支出比年初预算有所减少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6.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47%。预算数比决算数增加60.99万元,增长17.53%。主要用于公用经费,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要求,严格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年度执行中主动压缩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一般性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3.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预决算无差异。

四、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3154.38万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4098.58万元,下降56.51%。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154.38万元。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3154.38万元,支出决算为315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154.38万元,支出决算为3154.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支出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其中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984.11万元,支出决算为2984.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该科目支出主要用于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方面的支出;(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170.27万元,支出决算为17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该科目支出主要用于国有建设用地项目征地和拆迁补偿方面的支出。

五、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贵港市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4.69万元,完成预算的78.17%,比上年减少1.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行政成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实开支。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69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原因是原因是我局2023年均无人员出国(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机关、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无开支内容。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无增减,原因是2023年我局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原因是2023年我局均无公务用车运行费。2023年,本部门、所属各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4.69万元,完成预算的78.17%,比上年减少1.1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控行政成本,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压实开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67次,人次362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34.27万元,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无增减,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2万元,增长0.52%,主要原因是人员晋升,其他交通费用增加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32.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3.7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32.5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84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86%;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2023年度部门预算数14619.23万元,执行数8380.73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等。

j预算执行6.73分。

k产出指标45分。

a.产出数量。支付项目≧32项,实际完成值32项,自评20分,完成支付项目类32项

b.产出质量。经费支出合规性,自评10分,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

c.产出时效。项目完成及时性,12月底前完成,实际完成值已按时完成,自评5,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

d.产出成本。项目总成本≤1407.68万元,实际完成值1407.68万元,自评10分,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支出

l效果指标26分。

社会效益。对公共服务水平的提高程度较高,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

经济效益。对公共服务水平的改善或提高程度较高,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

可持续影响。对保障机构持续稳定运转、持续发挥职能的改善或提升程度较高,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

m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8.16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服务对象满意度98%,实际完成值80%,自评8.16分。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3年度项目44个,项目支出总额14619.23万元。其中,本级项目27个,本级项目支出1952.17万元;对下转移支付项目17个,对下转移支付12667.06万元。项目中,敏感涉密项目0个,涉及资金0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1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0.2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2.27%,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43个项目评为二等,涉及资金14619.03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97.73%,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0个项目评为三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0个项目评为四等,涉及资金0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0%。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在开展过程中因受客观因素影响,导致工程进度缓慢,影响工期完成;二是我局已按合同支付条款多次向市财政申请项目资金,因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兑付进度较为缓慢,影响一些项目等设备安装验收,难以为系统顺利运行提供保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的监督,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及需要,制定可操作性的方案,选取优势方案作为开展项目的技术指导;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抽查项目开展成果质量评价,根据评分定级结果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奖励或惩戒;针对未被抽查到的项目,将强化实施阶段的监管作用,对发现的成果规范性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追责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自评得分为89.79 分,二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5万元,执行数为5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结合“三条控制线”划定加快规划成果编制,提前1个月完成各级规划。要按照国家和自治区要求,发展与保护统筹谋划原则,结合城市发展规律开展两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加快完成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二是加快完成基数转换工作。在第三次国土调查的基础上,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基数转换技术指南要求,加快规划基数转换,为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提供准确可靠的底图底数;三是统筹国土安全底线划定工作。重点收集地质灾害点、历史文化街区、尾矿库、危化工业园区、关键生态区等各类相关数据,并在城镇开发边界划定过程中要避让和衔接“5+3+n”等底线红线,保护好自然山体、水体、绿地,避让或衔接历史文化等其他底线红线。四是做好专项规划衔接工作。主动对接各专项规划编制部门,收集有效成果,与在编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做好衔接,特别是单独选址类的专项规划,如加油站规划等,全力做好“十四五”规划保障工作。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是由于上级政策尚未明确等原因造成的工作进度和合同要求时间不一致时。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纠偏整改措施;二是项目由于上级政策尚未明确等原因造成的进度和合同要求时间不一致时,可作为不可抗拒因素,针对已经签订的合同条款进行说明后,继续执行有效。

3.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组织对“贵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项目”等44个重点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评价结果为二等,涉及资金14619.23万元。自评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项目在开展过程中因受客观因素影响,导致工程进度缓慢,影响工期完成;二是我局已按合同支付条款多次向市财政申请项目资金,因市财政局对项目资金兑付进度较为缓慢,影响一些项目等设备安装验收,难以为系统顺利运行提供保障。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项目的监督,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及需要,制定可操作性的方案,选取优势方案作为开展项目的技术指导;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抽查项目开展成果质量评价,根据评分定级结果对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奖励或惩戒;针对未被抽查到的项目,将强化实施阶段的监管作用,对发现的成果规范性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追责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