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做好市本级土地征收相关工作;协助市自然资源局拟定市本级年度征地拆迁任务、审核征拆资金预算和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年度征地拆迁绩效考核工作和开展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保险相关工作;负责受理、承办涉及市本级土地征收方面来访、来信、来函等;完成市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为贵港市自然资源局下设二层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科室:工作室、综合组、技术组、业务组、办公室;经费形式为全额拨款。
1.事业编制人数36人,其中:全额事业编制人员36人(含工勤编制人员2人)。
2.其他人员情况: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退休职工人数4人;遗属人数4人。
第二部分: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434.9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434.90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8.28万元,增长4.4%。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4.9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8.28万元,增长4.4%,主要原因是2022年工资标准调整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5.经营收入 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如: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 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434.90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434.90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8.28万元,增长4.4%。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331.2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1.64万元,增长7.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2022年工资标准调整。
2. 卫生健康支出18.25万元, 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0.32万元,下降1.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减少2名人员编制。
3. 住房保障支出47.35万元, 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3.19万元,下降6.3%,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减少2名人员编制。
4.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38.05万元, 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缴纳。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15万元,增长0.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养老保险基数提高。
5.结余分配0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6.年末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4.9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8.28万元,增长4.4%。其中:基本支出434.90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08.17万元,支出决算为43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6%。
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03.5万元,支出决算为331.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2.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8.57万元,支出决算为1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3%, 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
3.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47.62万元,支出决算为47.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4.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8.48万元,支出决算为3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缴纳。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4.90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387.6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9%。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等险的开支,预决算差异原因年初预算数中含公务员绩效考评奖励,实际执行时此部分预算数下达在主管局等。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退休人员、遗属人员的开支。
3.商品和服务支出23.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88%。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费等开支,预决算差异原因:办公费用结余。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贵港市土地征收服务中心2022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单位)机关、0个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本部门(单位)、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比上年增加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均已达到报废年限,为待处理报废车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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