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贵港市城乡规划技术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贵港市城乡规划技术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城乡规划技术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贵港市城乡规划技术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有关城乡规划、城市勘察测量、城市建设档案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相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负责城乡规划组织编制和审查报批工作。组织开展城市发展战略研究;组织编制和修编城市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相关专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重要地块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参与编制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协调、平衡与城乡规划有关的专业规划。
3.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保护规划;承担历史街区、历史建筑规划实施方案的审核工作;负责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编制规划区重点区域的城市设计、公共艺术(城市雕塑)规划和城市景观风貌规划;负责规划区内户外广告设置的规划审核。
5.负责规划区内项目的选址工作,提出项目用地规划条件,审核用地红线图,核发建设用地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审核规划区建设项目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制定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规划条件;参与制定年度建设用地计划。
6.负责规划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和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工作,出具建设工程规划核实确认书。
7.负责指导和监督检查县(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负责规划区内村镇规划审查工作,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8.负责城乡规划勘察测量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城乡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规划;组织开展城市地下管线专项普查;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基础地理信息获取与开发应用;负责管理测绘与地理信息成果资料。
9.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编制设计的监督和行业管理,参与查处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的规划编制设计行为。
10.负责城乡规划编制及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划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11.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承担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贵港市城乡规划技术中心为纳入市本级预算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贵港市城乡规划技术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贵港市城乡规划技术中心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城乡规划技术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2年度总收入147.2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7.28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7.28万元,增长10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28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7.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单位2021年以前的预决算合并在局机关,自2022年才分离出来独立编制。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147.2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7.28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7.28万元,增长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147.2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7.2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因为本单位2021年以前的预决算合并在局机关,自2022年才分离出来独立编制。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7.28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47.28万元,增长100%。其中:基本支出147.28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本单位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8.75万元,支出决算为14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77%。
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6.08万元,支出决算为109.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10%,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中含公务员绩效考评奖励,实际执行时此部分预算数下达在主管局。
2.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65万元,支出决算为6.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40%, 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聘用人员医疗保险金等基数上调。
3.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4.04万元,支出决算为16.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包含聘用人员的住房公积金。
4.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2.26万元,支出决算为14.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缴纳。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决算数包含聘用人员的社保缴费等。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7.28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13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87%。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费等的开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中含公务员绩效考评奖励,实际执行时此部分预算数下达在主管局。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4%。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费等开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财政压缩经费、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我中心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我中心2022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机关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22年,本部门(单位)、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与上年比无增减,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无增减,与上年决算数对比无增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