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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田长制工作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

2023-10-07 15:20     来源: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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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贵港市田长制工作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贵港市田长制工作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田长制工作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贵港市田长制工作中心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贵港市田长制工作中心承担全市田长制工作考核具体事务。承担市级层面田长制具体事务性工作,对县(市、区)、乡(镇)、村(居)田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接耕地卫片监督、田长考核评价等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贵港市田长制工作中心为纳入市本级预算财政全额拨款的正科级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贵港市田长制工作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贵港市田长制工作中心本级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贵港市田长制工作中心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99.8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9.83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0.66万元,增长26.10%。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9.83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0.66万元,增长26.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晋升等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0万,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本单位2022年度总支出99.8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9.83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0.66万元,增长26.1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万元。

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99.8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0.66万元,增长26.10%。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工资晋升等。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8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0.66万元,增长26.10 %。其中:基本支出99.83万元,项目支出 0万元。

本单位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6.84万元,支出决算为99.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4%。

1.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4.46万元,支出决算为74.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4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中含公务员绩效考评奖励,实际执行时此部分预算数下达在主管局

2. 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88万元,支出决算为4.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3%, 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3. 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31万元,支出决算为11.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2%,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纳。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8.18万元,支出决算为9.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2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缴纳。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83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90.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94%。主要用于人员工资福利、社会保障费等的开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数中含公务员绩效考评奖励,实际执行时此部分预算数下达在主管局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4%。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费等开支,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财政压缩经费、厉行节约的有关文件精神。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有关费用。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我中心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我中心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中心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我中心2022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主要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单位机关所属单位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共计0个,累计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购置了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比上年增减0万元,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2022年,本部门(单位)、 个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全年运行费支出0万元,平均每辆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与上年比无增减,原因是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国内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对比无增减,与上年决算数对比无增减。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无项目支出,未开展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关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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